发布时间:2014-08-19所属分类:管理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要:由于物流公司制定像物品丢失只能赔偿运费类似的霸王条款,经常出现消费者物品给掉包的情况;由于小县城用物流的较少,导致消费者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才能达到,从而使小额交易的运输成本所占交易额的比例过高。因而物流方面的诸多困难,成为制约电子商务
摘要:由于物流公司制定像物品丢失只能赔偿运费类似的霸王条款,经常出现消费者物品给掉包的情况;由于小县城用物流的较少,导致消费者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才能达到,从而使小额交易的运输成本所占交易额的比例过高。因而物流方面的诸多困难,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瓶颈”。
电子商务,最初出现在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工作报告对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描述中,含义就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有效地把商品的资源管理和人们的交易行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顾客之间的信息交换、业务处理、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计算机化,网络化活动。但是它不仅指基于互联网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大宣传、减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从1997年我国实现了第一笔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到现在,已经有10几年了,但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完善,各个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因此切实了解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才能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效的发展。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电子商务交易量增长迅速。2005年我国网民网上购物用户达2200万,比2004年增长38.6%,交易额高达135.05亿元。2007年通过B2B电子商务完成的交易额达到21239亿元,增长65.9%,实现的运营商营业收入达39亿元,增长49.1%。2008年6月底,网络购物用户人数达到6329万,半年内增加36.4%,全年我国电子商务类站点的总体用户覆盖已经从9000万户提升至9800万户,网络交易规模接近2700亿。根据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0年(上)电子商务市场数据检测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份,国内个人网店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200万家,且增长迅猛,预计今年年底网店数量将达到1300万家,直接从业人员超过130万人,间接带动就业近1000万人,市场交易额达到2.25万亿元,预计全年交易额将超过4.3万亿元。
2.消费群体发展速度快。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人群中的普及化,以及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进程的推进和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视,网络已经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观念,改变国人的消费模式。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会进行网上购物,据淘宝网检测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我国的网购人数超过5500万,较2002年增长近7倍。每天有近900万人在淘宝网“逛街”,相当于近600个沃尔玛、家乐福的平均客流量。据CNNIC的报告,2009年至少在网上买过一次东西的中国网民数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人,达到1.08亿,增长46%;而艾瑞的报告也近似于此-“网购”的中国网民达1.1亿。
3.电子商务涉及的行业不断扩展。电子商务不单在电子产品、服装、家庭生活用品等方面发展,而且在外贸、能源、制造、金融等行业方面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许多大型传统行业也纷纷涉足,建立起实业网站,中国电信运营商、软件及系统集成商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移动商务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及网络公司自身正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电子商务服务业,已经涌现出阿里巴巴、中国钢铁网、中国化工网等一大批网上采购市场。另外我国政府机构也加入到“政府上网工程”行列,通过网络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4.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日益活跃。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不仅仅局限为企业与企业的交易模式,更多的企业为了实现节约成本、减少流通环节从而直接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交易平台,即B2C交易模式;此时,与之相对应的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C2B交易模式也随即应用起来,它是通过汇聚具有相似或相同需求的消费者,形成一个特殊群体,经过集体议价,以达到消费者购买数量越多,价格相对越低的目的;另外,还有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2C模式、企业、中间监管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MC模式、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B2G。随着3G时代的来临,移动电子商务也逐渐发展起来,它利用手机终端移动化的特点,可以为用户提供随时随地的服务。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1.电子商务立法和安全标准滞后。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Internet环境下进行交易,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通过无纸化的电子票据进行结算,而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章的非纸质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电子商务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市场规则来支撑。然而,我国目前尚未正式颁布和实施电子商务法,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的问题存在着原有法律条文没有涉及或者有涉及但不完全适用的情况,这就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
2.电子商务交易存在安全隐患。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问题仍然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表现在身份认证方面,由于非法用户可以伪造、假冒电子商务网站和用户的身份,因此登录到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客户无法知道他们所登录的网站是否是可信的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务网站也无法验证登录到网站上的客户是否是经过认证的合法用户,非法用户可以借机进行破坏;其次是信息的完整性,敏感信息和交易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有可能被恶意篡改;第三是信息的不可抵赖性,网上交易行为一旦被进行交易的一方所否认,另一方没有已签名的记录来作为仲裁的依据。这些安全隐患导致很多企业对实施电子商务有热情,但缺乏激情。
3.电子商务交易存在信任危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方式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交易的当事人不见面,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的,也就是说你根本不知道交易对方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对于彼此的信任一般都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真实信息的传递。于是,消费者无法准确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特别是当前一些网络商家并没有取得网络经销的资格,但却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要么是以次充好,要么夸大宣传,骗取消费者的货款后便销声匿迹,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
4.电子商务交易存在物流发展滞后的问题。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不是面对面,那么交易过程中的商品都将涉及到实物转移的问题,也就是物流过程,而这个物流过程的快慢,服务的好坏也将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然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处在初级阶段,虽然已经认识到物流的重要性,但由于一些制度还不太完善,导致物流的发展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出现不少问题。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要健康、快速、有效地发展,必须尽快解决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
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刚刚起步,出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不足为奇,但政府应该根据目前的情况及时制定出新的贸易法规,对电子商务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订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执行和赔偿,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率,电子数据的证据力,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交易的监督及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理等,都需要尽快加以明确和规范。
2.完善电子商务交易体系。由于电子商务主要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因此必须具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互联网环境,以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完善建立互联网站、发布网页、从事网上经营活动情况的备案工作,建立各地电子商务主体信息数据库。其次,建立统一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严密的客户认证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再其次,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的网上经营活动的监测工作,有效实施网上监管。
3.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倡导以德经商。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有力的市场监管措施,增强公众的网络经济意识和信心,以建立信用体系和加强信用监管为手段,以健全法规和制度为支撑,促进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通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强化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和个人信誉等级认证制度,加快建立权威性的信誉认证中心和电子商务信誉等级数据库,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誉记录、评测及信用等级认证、发放数字等级证书,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大力发展物流体系,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势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是给我国的物流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交易需求,除了要鼓励邮政部门发挥自身优势,与从事电子商务的部门签订协议,积极开展各种新服务外,政府还应通过政策进行引导和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逐步开放市场,欢迎国外的速递公司参与竞争,通过竞争,使我国的物流配送体系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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