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4所属分类:管理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要:大量国际公约、报告、政策及科学研究结果表明,气候变化对土著及地方社区传统知识的影响以及利用传统知识应对气候变化的跨学科研究已逐渐受到重视,但是整体研究基础还很薄弱,尤其在中国,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都处于起步阶段。然而,我国少数民族传统
摘要:大量国际公约、报告、政策及科学研究结果表明,气候变化对土著及地方社区传统知识的影响以及利用传统知识应对气候变化的跨学科研究已逐渐受到重视,但是整体研究基础还很薄弱,尤其在中国,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都处于起步阶段。然而,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极为丰富,但是由于地理环境条件和人文因素,这些传统知识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其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正面临着相当严重的问题。因此,我国少数民族及地方社区对气候变化的观察、理解和应对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由于该研究属于跨学科综合研究,自然科学家和社会学家(特别是人类学家)对其研究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可能从不同角度来认识,但其核心均是研究传统知识与气候变化的相互关系。随着科技的变革,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气候变化的研究已经不仅仅停留在温度、降水等气候因子的变化,而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气候变化与传统知识的研究也将会在不同方面发展,包括人类学、生态学、社会学、经济学及生物科学等一系列学科,形成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
关键词:气候变化,自然科学,环境保护
为进一步推动气候变化与传统知识的研究,特别需要关注以下方面:(1)研究方法上,目前的定性研究多于定量研究,很多研究仅仅局限于走访调查的层面上,而土著及地方社区以及少数民族居群的发展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需要以定量数据的研究方法,揭示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的影响程度和传统知识对气候变化的应对能力。(2)研究内容上,当今科技发展及外来文化对传统知识的冲击较为严重,传统知识的传承与保留也会受到影响,需要研究气候变化与外来因素及其叠加效应对传统知识的影响等。(3)研究如何应用传统知识应对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以及利用传统知识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等,这也是保护和维持传统知识的一种有效途径。
传统知识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理解。例如《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简称《公约》或CBD)、世界知识产权(The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及《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均对其有不同侧重的定义及关注点。但基本上定义为土著和地方社区拥有的、体现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知识、革新和实践。在中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地方社区仍然存在大量传统知识,因此,目前传统知识这一概念在中国更多的与少数民族及其地方社区联系在一起,可理解为以下5个范畴:(1)传统利用遗传资源的知识;(2)传统利用药用生物资源的知识;(3)传统技术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4)与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的传统文化与习俗;(5)传统地理标志产品。关于气候变化,自然科学家、社会学家以及人类学家分别从不同角度展开了研究。气象学家最早关注气候变化问题,并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稍后,社会科学界开始介入研究,关注的主要是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人类学家的介入是较为晚近的事,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著作是TORRY于1983年所著,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论文被共同汇集在一本名为《社会科学研究与气候变化》的论文集。
20世纪90年代后,气候变化引起了更多人类学家的关注,同时随着气候变化的发生,尤其是极端气候事件对土著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及当地人的传统生活生计影响的深入,气候变化与传统知识的研究逐渐被各界科学家重视,特别是人类生态学、民族生态学等这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
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传统知识的影响及变化,主要意义在于:(1)挖掘整理少数民族及地方社区认知气候变化的传统知识体系,对促进传统知识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特殊作用具有积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传统知识的保护和传承;(2)维持和增强传统知识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应对越来越频繁的极端气候事件提供支持,对少数民族和地方社区传统生活生计的发展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3)利于相关传统知识的记录和保护,可以为未来应对气候变化、防治气候灾害打下基础,从而降低生产生活的风险,提高生计的安全性,同时增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产业投资力度;(4)促进各利益群体对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理解和重视,探索通过与科学知识相结合以适应气候变化的创新和实践。
目前国内关于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的影响研究刚刚兴起,其中民族生态学和生态人类学等交叉性学科的相关研究走在研究的前沿。针对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影响的跨学科研究,国内一些学者分别对气候变化与藏族、基诺族、土家族、壮族、白族、德昂族、蒙古族、侗族及傣族等少数民族传统知识进行了研究,阐释了不同少数民族传统资源利用及传统生活生计方式等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其中气候变化对藏族传统知识的影响研究具有代表性及创新性,该研究以云南迪庆为案例研究点,通过具体的田野案例调查和研究,阐述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气象灾害对藏民生产生活造成的挑战以及对其传统生计方式的影响,同时给当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威胁。研究创新点在于对藏族传统知识体系的构建以及框架模式的分析,以传统社区为主导分析气候变化给藏族传统知识带来的影响,具体涉及传统农业、传统畜牧业和传统生活生计几个方面。相比于国内,国外就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的影响研究已走在前面。传统土著民族的分布往往具有局域性,并分布在全球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这些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土著民族地区已经开始经历气候变化的重大影响,甚至潜在的气候变化对土著人类健康也造成一定风险。KRONIK[9]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的原住民与气候变化》一书中阐述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生活在高原,低谷及海岸附近的土著人民的传统生计方式及传统文化等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事实,并提供有效的、可持续的适应指导原则。哥伦比亚大学BenjaminOrlove教授对此书予以高度评价,称其将传统生计、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及文化有效结合,不仅可以应用在研究领域,更广泛的可用在可持续发展及环境法方面。GEOFFREY在“坦桑尼亚气候变化与原住民的适应:原住民与气候变化”研究中指出,土著民族极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比较显著的有农业方面、多重耕作等方面。因此有必要考虑使用土著民的传统知识来适应并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同时研究表明传统知识及实践在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上有一定的效果。
除上述提到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的影响外,其余关于气候与传统知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著及地方社区对气候变化的观察、理解及适应、应对等方面,不同的土著与地方社区对气候变化的观察、理解不同,因此他们用来减缓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方式,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不同。国内尹仑等就藏族传统知识的适应和应对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及实践活动。在“藏族对气候变化的认知与应对”研究中,以典型案例形式阐述了藏民对气候的认识,明确气候变化存在着以本土认知为基础的衡量指标,并基于传统知识传承和发展来分析当地传统知识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活动,呈现出地方性传统知识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现象中的价值和作用。SALICK和BYG[7]在其《原住民与气候变化》一文中详细论述了分别生活在极地、山地、沙漠、热带雨林、岛屿、温带地区的原住民族如何观察、理解并适应气候变化,并提出传统知识的考究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气候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借鉴价值。NYONG等分析了非洲荒漠草原上土著民族传统知识在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策略,指出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问题在当地并不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反而在很早之前当地农民就运用传统知识发展了一些方法来减少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在另外一些研究案例中,也有关于运用传统知识来应对诸如干旱、沙漠化或者洪灾这样的短期极端气候灾害。可见,土著与地方社区或者少数民族群体,他们不仅是气候变化的观察者,而且对其有特定的诠释,并积极运用相关传统知识来应对,缓解气候变化对其自身造成的影响。
除了以上学术理论研究,在传统知识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方面,近些年一些政府组织、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分别开展了相关实践活动。2008—2009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亚太政府间合作研究网络支持中国学者,开展了“云南滇西北半农半牧地区气候变化与传统知识”和“云南东喜马拉雅地区气候变化与传统生计”行动项目研究,提高少数民族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及增强其适应,同时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气候变化与传统知识的认识和重视。2011—2012年,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heNatureConservancy,TNC)在中国也开展了相应的实践研究,分别在内蒙古、云南等地收集了传统知识应对气候变化的经验和实用方法,并在中国其他地方推广。
与生物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问题是目前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热点,《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要求各缔约国尊重和维持土著与地方社区拥有的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并促进其应用和惠益分享。2004年初在马来西亚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第七次缔约方大会(ConferenceofParties?7,简称COP?7)将传统知识问题列为大会重要议题,并授权“第8(j)条及相关条款特设工作组”[或称“传统知识工作组”]为制定传统知识保护特殊制度等开展谈判。2006年1月底在西班牙格林纳达召开的工作组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包括:“探讨制定技术准则用于记录和整理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关切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的威胁;继续制定“传统知识行动计划”。2006年在巴西的库里提巴召开的《公约》第8次缔约方大会(COP?8)、2008年在德国波恩的召开的《公约》第9次缔约方大会(COP?9)、2010年在日本名古屋召开的《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COP?10)以及2012年10月在印度海德拉巴召开的《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COP?11)所形成的决议,均涉及土著与地方社区(ILCs)传统知识与气候变化。COP?8形成的专门针对第8(j)条款的VIII/5B号决议指出,需要创新、实践并深入研究气候变化对土著民族的影响,诸如干旱、污染、荒漠化等威胁。同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NationsEnvironmentProgramme,UNEP)编写了一份报告,重点关注气候变化进程中土著和地方社区(ILCs)的特殊脆弱性及应对措施[28]。另外,COP?8第VIII/30号决议也指出,鼓励当事人和其他政府机构在处理研究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时,要考虑到涉及的土著人民及地方社区(IL?Cs)等利益相关者,特别是生态系统安全、人体健康和传统知识等问题[29]。COP?9形成的会议报告和会议决定(IX/13,IX/16号决定),均指出土著和地方社区易受气候变化影响及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的活动,包括对传统知识造成的威胁。会议还建立了一个针对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的特设技术专家组(AHTEG),成员包括土著和地方社区(ILCs)的代表[30-32]。COP?10在其X/40,X/41,X/43号决定中,强调对土著和地方社区(ILCs)传统知识的尊重,并提出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和土著民族传统知识之间的关系[33]。COP?11在其XI/14,X/19/,XI/20,XI/21等决定中也大量涉及生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与气候变化的问题。指出需要重视与气候相关的地球工程研究,主要是与气候变化工程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规章制度,其中尤其需要将土著和地方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视野及经验纳入研究。
1998年以来,土著及少数民族代表一直参与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UNFC?CC)缔约方会议,其中也包括涉及土著民族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评估及适应。最近几年中,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论坛都将传统知识列为重点议题而开展政府间谈判[24],同时,国际生物多样性土著论坛(In?ternationalIndigenousForumonBiodiversity,IIFB)、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NationsEducational,ScientificandCulturalOrganization,UNESCO)、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NationsDevelopmentPro?gram,UNDP)、瑞典生物多样性中心(Centrumf?rbiologiskm?ngfald,CBM)、联合国大学(UnitedNationsUniversity,UNU)等机构组织均开始将气候变化与传统知识作为议题,研究气候变化对土著及地方社区传统知识及传统生计的影响,并指出公众需要认识并理解在气候变化背景下,这些群体的特殊脆弱性、关注点及适应能力。同时,联合国大学(UNU)在其出版物中汇集了全球各地400多个关于气候变化与土著及地方社区的案例研究,阐述了气候变化对这些群体的影响,以及适应及减缓策略。在2010年9月,我国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也提出加强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研究。
SCISSCI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