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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职称论文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16-12-07所属分类:经济论文浏览:1

摘 要: 这篇经济师职称论文发表了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研究,论文针对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为如何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那么实现经济法与宪法协调发展的意义是什么呢?论文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这篇经济师职称论文发表了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研究,论文针对经济法与宪法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为如何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提出了对策,以供参考。那么实现经济法与宪法协调发展的意义是什么呢?论文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经济师职称论文

  摘要当前,社会主义经济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确保市场经济实现规范且有序发展,就需要充分发挥出经济法的作用与价值。而经济法作用的发挥需要与其他法律间实现有效协调与发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经济宪法”是经济法发展的宪法基础,针对经济法与宪法间的发展关系进行研究,能够为促使我国经济发展与宪法实现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经济师职称论文,经济法,宪法,协调发展

  经济法学与其他诸如宪法以及民商法学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性,尤其是在经济法与宪法间,二者能否实现协调发展,直接关系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针对经济法与宪法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现实意义凸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要想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国力,就需要确保实现经济的稳健繁荣发展,在此过程中,对于我国而言,需要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范发展为基础,而经济法则就成为了规范经济发展行为的准绳,并要求经济法不违背宪法,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

  一、实现经济法与宪法协调发展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因经济法与宪法立法难以追随上经济发展速度,致使一系列缺陷随之凸显,加上二者间存在着一些矛盾点,进而使得经济发展行为在法律上有漏洞可钻,很多企业以此来寻找提升自身利润点的“捷径”,而却因法律的缺陷而无法对此作出有效的惩处,进而使得市场经济发展秩序问题随之凸显。因此,这就意味着在实际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在跟随上时代步伐的基础上,促使经济法与宪法实现协调发展,进而才能够通过法律的有效配合来实现对经济发展行为的有效规范。基于社会主义体制下,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宪法作为我国的立法之本,具有着最大的法律效应与地位,但是,为了促使国家经济的发展,满足经济发展之需,在经济法上逐渐呈现出了与宪法相矛盾的地方,而这一矛盾的存在则在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下逐渐呈现。为了实现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就需要明确经济发展的特点与立法之缘由,并为实现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探索新出路,以此来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规范且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发展与宪法的发展关系分析

  (一)二者都呈现出了经济性特点

  在传统研究领域中,针对宪法与经济发展关系进行研究时,主要是以法的效力位阶位出发点,并展现出了一定的合理性,而随之该领域研究的发展,经济性关系的提出为相关研究开辟了新方向。从目前现有研究成果看,在实际针对经济性关系进行研究时,集中于对宪法的经济性研究与对经济性的宪法规范研究,进而促使经济法与宪法具备了融合发展的基础。但从本质上看,现有研究并没有针对经济法与宪法关系的实质进行全面且深入揭示,从二者所具备的经济性这一共性关系出发,经济法立法的根本在于实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规范,因此,呈现出了明显的经济性特点,而针对宪法是否存在经济性,当前学术研究领域中存在着争议声。在实际研究中,美国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出发,针对宪法给经济所带来的影响进行研究;而德国相关研究领域中的学者,则是从法学角度出发,针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进行研究;我国相关研究领域中的学者,则更加关注宪法的政治性,同时也强调了宪法的规范性。而从法律本身角度出发,其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需求,社会的经济性使得法律自然而然具备了经济性特点,进而也就促使宪法与经济法具备了经济性这一共性特征。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第一,从立法目的角度出发,都是为了实现对社会中所存在的分歧矛盾等问题进行解决,以法律的强制性为制裁手段,进而实现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进行解决,促使经济实现稳健且高效发展;第二,不论是宪法,还是经济法,都需要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为基础,同时,基于宏观调控的影响,从宪法角度下,以分权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力,在此过程中,宪法则是经济法形成的基础;第三,不论是实施宏观调控手段,还是实施经济规制,都需要以具备国家意志的法律进行强制实施,进而也就促使经济手段上升为法律手段,而相应法律手段的实施,则是以提升经济效益、确保经济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二)经济法的宪法基础

  其实质是指在宪法是经济法得以立足之根本,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其他法律立法之基础,具备着最高的法律地位,对于包括经济法在内的其他立法而言,都需要以宪法为基础,将宪法作为立法的准绳,并且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得与宪法规范相违背。在我国宪法中,存在着很多针对经济法立法进行规定的条款,这就成为了经济法立法的原则与指导,而在经济法中在,则是以具体化的法律条款来以线宪法的精神,并为贯彻落实提供基础。国家经济的发展一直都是国家发展的重点与核心,而对于经济法的重视,除了是因经济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重要影响外,还因其也是国家权威性的具体体现。在经济的运行中,当经济法难以得到真正的运用,则就意味着我国宪法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且自身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因此,宪法是经济法的立法基础,经济法立法要以宪法精神为准绳,进行在充分发挥出经济法作用的同时,为确保我国法律体系具备完善性并充分发挥出法律的价值奠定基础。

  (三)经济法推动宪法发展

  经济法的制定主要适用于市场经济运行,在此过程中,体现出了经济法的实践性,并且在实践中进行运用,是对宪法内涵的深化与对宪法精神的充分体现。基于此,这就意味着经济法在实践中不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而这就促使宪法也随之实现了发展。比如:在经济法中,涉及到了诸多关于体制的问题,而其与宪法中所涉及到的体制问题则呈现出了密切的关联性,在实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的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会给宪法带来一定的影响。我国经济法从立法到不断完善的过程,是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并发展的过程逐渐形成的体系,在此过程中,政府微观管理经济的行为,使得经济发展受阻,一系列弊端随之凸显,而政府放权后转变为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经济手段的运用实现了对市场的有效调解,而这就为促进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此过程中,基于经济法下,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的实施,都促使宪法中关于经济发展的法律条文,需要作出与之相应的修改,进而为促进宪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呈现出了对宪法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与宪法实现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

  针对经济法与宪法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后,能够得出二者具有着经济性这一共性特征,这就促使经济法与宪法在内容上达成了一致,为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基础性前提。基于宪法下,关于经济性的相关法律条文实现了不断的扩展,以使用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进而促使宪法的经济性特点越加明显,而要想促使相应的法律条文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则就需要进一步促进经济法的发展步伐,这就基于经济法是体现宪法经济性条文的具体实践者。而二者间还呈现出了法律所应具备的规范性这一共性特征,进而也为二者实现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宪法本文的地位使得其成为了制定经济法的准绳,经济法的制定必须充分体现宪法的精神,不能够与宪法相违背,并且要以宪法为立法基础,促使经济法与宪法间呈现出了一致性,进而才能修促使法律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也正是基于二者所具备的经济性与规范性特征下,使得在经济法发展的过程中,不论是在法律的制定上还是修改上,都需要以宪法为基础,在经济法的修改上,也需要结合时代背景下经济的实际发展之需,落实适当的修改与调整,以此来促使二者能够实现协调发展。

  (二)司法与非司法判断

  基于实现经济法与宪法协调发展的作用下,为了实现这一协调发展之目标,就要求针对二者所存在的不协调之处,进行明确的判断,进而才能够为落实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奠定基础。而在实际践行中,进行判断的方法为司法与非司法判断两种方式。从司法判断角度出发,执行者是法院,在实际开展这一审查工作的过程中,只有法院给出的审查判断结果,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不可忽略的问题是,这一法律效力具有单项性特点,在某一经济发展时期下,相应经济性立法中,存在着会因与宪法相违背,而被宣告无效,尤其是在一些具有着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中,因审查后发现与宪法相违背而被宣告无效的案例很多。以美国为例,在1895年,美国宣布《所得税法》与宪法相违背,进而被宣告无效,而时间一直推迟到了1913年,美国才再次恢复所得税征收。而随着法院职能的不断优化与完善,在认识上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进而促使但现行宪法解释随之发生变化,依旧以美国这一事件为例,在认定该经济法与宪法相违背后,《所得税》法在经济中失去了法律效力,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目前则不认为该经济法与宪法相违背,甚至存在着一些国家,在宪法中直接对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如上的判断,都充分体现出了司法判断对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作用,为促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提供了出路。而基于非司法判断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律意识的增强促使对法律的合法性与合宪性的重视程度提升,在此背景下,为促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经济法与宪法的一致性,则是基于经济宪法之要求下,实现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依法实现对国家权力的限制,针对阻碍经济发展的行为,要逐一攻破,为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奠定基础,并以市场这一非司法判断主体作用的发挥,为促使宪法与经济法实现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四、总结

  综上,实现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发展是促使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与重要保障,在明确经济法与宪法间关系的基础上,为促使二者实现协调发展,则需要从经济法与宪法协调性、司法与非司法判断这两个方面着手,落实有针对性的协调发展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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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吴越.经济法思维的宪法指向——兼论经济法学的历史命运.法学论坛.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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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王菁.研究促进经济法与宪法相协调发展的策略.经贸实践.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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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蒋晓云.经济法与宪法的协调关系构建初探.现代妇女(下旬).2014(10).

  作者:赵崇麟

  推荐期刊:《经济管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份以管理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术月刊。内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致力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及其紧密相关的应用经济学若干专业体现中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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