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08所属分类:经济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非税收入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各方面认知不一致,非税收入改革还面临种种困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一、目前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存在的问题 (1)政府非税收入数额总体规模偏大,比重偏多。目前,我国的宏
摘要:近年来,我国非税收入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各方面认知不一致,非税收入改革还面临种种困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一、目前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存在的问题
(1)政府非税收入数额总体规模偏大,比重偏多。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比重不高,而企业和居民在实际生活中所负担的税费却很重。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非税收入收费主体多元化,收费项目各式各样。虽然近年来国家对政府非税收入大力整顿,但是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基本标准,随意收费现象严重,有的地方更甚至已经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仍然坚持征收。这种现象导致有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超过了当地税收收入,出现收费挤占税收现象,从而影响国家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稳定、调解功能的发挥,企业税费负担加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长。
(2)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不完善。近年来,在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基础上,随着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比重有所提高,但从总体来看,纳入预算管理的占比还是较低,管理存在“真空”地带,有些地方部分非税收入没有纳入预算管理范围,游离于预算之外,无法统一管理。再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来看,虽然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非税收入管理局,但是非税收入管理局一部分与财政局综合管理,但是还有部分仍然实行独立办公,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不够统一稳定。
(3)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缺乏法律规定。在我国,《预算法》不涉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内容,同时没有一步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目前,我国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内容都是由政府部门联合或者分散地以办法、通知等低级次形式下达到各个执行部门。在实际执行时,这种低级次形式却难以得到好的贯彻。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人或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追究其责任、相应的处罚等等,使得政府非税收入在征收的过程中,为扩大自身利益,不规范行为屡屡发生,滋生腐败现象。所以目前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无法可循,难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4)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混乱。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收费票据种类繁多,票据在发放、使用和监管过程中,都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混用、外借、自制票据等现象频频发生。手写票据收费项目乱开、串开,无统一标准。票据回收不及时,不完全。除此之外,从开票到银行代收到财政统收的过程中,漏收现象时有发生,监管不到位。在当今社会信息化管理是政府非税收入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是全国却没有一套完整的非税收入管理软件来规范管理。
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建议
(1)加快政府非税收入法制建设。目前我国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法律级次都较低,不易各地方、各部门协调,实际贯彻、执行不能得到充分保障,政府非税收入的范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对违反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则的人或事件也没有追责和处罚。因此,我们应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应该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条例,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等,使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法律条例将政府非税收入的性质、标准、征收程序、征收主体、票据管理、违法责任等等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政府非税收入一切行动都有法可依,从根本上杜绝违反政府非税收入违规行为。
(2)加强规范管理,分类改革“税”和“费”。针对我国目前种类繁多的各种政府非税收入,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例如,一是监察各种政府非税收入是否合理,取缔各种乱收费、乱罚款、硬性摊派等违规行为。二是某些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收入进行讨论研究,和现有税种相似的、合理的可加入现有税种;其他相似性质的各种收费项目经过讨论研究可考虑合并形成一个新的税种,转“费”为“税”,减少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种类、数额,巩固国家税基。三是加以规范政府现有非税收入项目,并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国家还未开始征收的,国家也可以考虑参与其分配。
(3)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近年来,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有部分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体系之外,使得国家及各级政府财力分散,部门利益化加剧,腐败现象滋生。因此,改革预算管理体制,完善综合财政预算是必然选择。把所有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一律由财政部门统一编制,审批年度预算决算,合理安排收费资金,监督各级单位预算使用情况,明确财政是政府资金管理的唯一主体,实现财政对资金的宏观调控。
(4)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收支两条线”是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重大改革举措,虽然推行多年,但是由于各级部门关系错综复杂,阻力较大,未能完全实现。因此,需要更加积极推进和深化。当前一是要把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体系中,确定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的唯一主体,明确征收管理权限,取消“按比留用”“按比返还”等一系列不合理政策,任何部门不得坐支、截留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二是要完善账户管理,清理和规范各级征收部门的银行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防资金转移、“小金库”、“账外账”等一系列问题发生。三是要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执收单位在向缴款人收费时,只能收款人开票,到指定银行代收网点缴费,资金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以防截留政府非税收入现象发生。
(5)建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的统一信息系统。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来彻底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所以应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软件。例如,一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共用一套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审核和监管一体化。二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信息化管理,非税收入从票据领购到核销;开票到入账;银行代收到财政统收等一系列票据管理工作都通过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通过计算机全国联网统一规范、扩大非税收入票据覆盖面积,发挥票据源头控管作用,努力做到以票管费,制止乱收费行为。票据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使票据与收入相结合。三是财政部门与银行;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财政部门上下级之间都通过计算机联网,做到能随时全面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杜绝乱收、漏收、留用等情况发生。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收入不可或缺的补充形式。从总量来看,非税收入地位日趋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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