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所属分类:学术成果常识浏览:1次
山西省农业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农业工作的组成部门,农业厅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因此农业厅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农业发展的栋梁之才,也是可以参加高级职称评定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两年以上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农艺师四年以上或者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农艺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①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推广课题。
②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农业技术问题,并取得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广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③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国家重大推广项目。
④培养出较高水平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具有培养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2.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②获两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三篇),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三)外语水平要求与研究员相同。
满足以上条件者才可以评定农业厅高级职称,其中论文发表是令作者比较头疼的事情,如果有发表需求可以直接咨询在线编辑,为您介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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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科技开发》杂志是由农业部主管,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学报研究会、河北农业大学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发行的农业科普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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