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3所属分类:学术成果常识浏览:1次
教材评职称需要有立项文件吗?是的。以江苏省教师教材评职为例,给大家简单介绍下。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1 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 2020 年 10 月31 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遴选总量为 500 部左右,其中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的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申报要求
各高校依据限额申报,限额为本校专任教师数(以《江苏省教育事业统计资料汇编》2016 年末数据为准)的 0.4%,且本科高校不超过 10 部,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 4 部。除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 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各高校可额外申报 1 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可申报20 部。其他学会、研究会不安排申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限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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