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4所属分类:农业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论文摘要:根据当前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当考虑各单位的基本农田面积进行用地规模的划分,要参照现有基本农田的面积分配用地指标;在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时,要把报批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挂钩。 关键词:基本农田,问题,制度,统
论文摘要:根据当前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当考虑各单位的基本农田面积进行用地规模的划分,要参照现有基本农田的面积分配用地指标;在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时,要把报批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挂钩。
关键词:基本农田,问题,制度,统筹政策
引言
基本农田,是指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最低耕地保有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子孙田”。基本农田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文结合当前基本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构建农田保护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
我国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二十多年来,已形成保护基本农田的法规制度框架,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积极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土资源部根据新形势,决定以建设促保护,于2005年发出《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以及《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通过示范区建设,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能力;使基本农田保护由防守型保护转变为主动性建设转变。
1.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的基础上,加大了基本农田建设的力度。浙江省自2007年开始进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目前温岭市共建成石桥头镇、城南镇、滨海镇3个基本农田建设示范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农业论坛推荐:《云南农业》旨在宣传党的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介绍农业科技知识,交流农业增产、经营管理、农村产业结构的经验,推广普及实用的农业技术。主管单位:云南省农业厅,主办单位:云南省农业信息中心,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1627,国内统一刊号:CN 53-1080/S,刊期:月刊,创刊日期:1986-01-01年创刊,开数:16开 。
1.1 认识不到位,造成对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
虽然我国出台了各种措施以保证基本农田数量,但在当前主要以GDP增长为目标的考核机制下,由于基本农田上产生的经济增量较小,各级领导缺乏对保护基本农田动力。使各镇(街道)对在自己辖区范围内建设基本农田积极性不高。加上基本农田的各项严格保护措施,如耕地被划为基本农田后,想重新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时,需要到国务院报批等使各镇(街道)对基本农田建设望而生畏。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后,被划为基本农田的,原则上不能进行规划调整。而温岭市由于经济以达,各方面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是导致各镇(街道)对建设基本农田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1.2 资金不到位,造成对建成的基本农田建设保护乏力
虽然在国家层面规定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但在实践中,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普遍紧张,存在着“拆东墙补西墙”的现象,也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的现象,使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欠高。一方面是资金上的“拆东墙补西墙”,有限的建设资金不能用于基本的保护建设支出,使基本农田的各项设施等不到应有的修理。另一方面是在保护面积上“拆东墙补西墙”,在良田上搞建设,把劣田充“农保”,使基本农田质量不高。
1.3 奖惩措施不到位,使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理
比如近几年各县市都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也加强了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但政出多门,如水利部门出台了“三面光”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溪堤整治、河道疏浚等工作奖补措施,农林部门出台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补助政策、粮食部门出台蔬菜种植补贴等。由于各项惠农政策政出多门,资金使用效率低,在政策上也不能做到协调统一,存在着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的,却得到资金补助的不正常现象,严重影响到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工作。作为农业强市,我市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级的基本农田示范区。
2.推行农田基本保护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18亿亩耕地指标是我国一项国策。国务院为切实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对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作了安排,作为县市一级的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主要来源有:省分成到地方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等,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是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根据《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48号文件)第六点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成的部分,加上中央财政专项分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一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参照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实的截至上一年底基本农田面积、国家和省级确定的土地开发整理重点任务分配给市、县,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开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财建〔2007〕84号)第六条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用于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无关的其他支出。”
保护基本农田,不但要靠法律的、行政的手段,也需要政治的、经济的手段。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上级下达给温岭市的基本农田保有量在2020年要保持在45.55万亩,而近几年,温岭市每年的用地报批数都在5000亩左右,到2020年,需要5万亩的土地用于经济建设,任务重压力大。目前温岭市共有基本农田46.95万亩,这些基本农田有的由于建成的时间较长,有的虽然属于新建,但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沟、渠、路等设施受损较为严重,再加上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原有建设基础差,各项配套设施不到位,需要进行修理。但由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镇(街道)财政资金缺乏,基本农田的各项基础设施不能得到及时修理,严重影响了基本农田的质量。我们必须要从各方面加强对基本农田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用活用足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2.1 充分利用用地指标杠杆,调动建设积极性
根据当前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要适当考虑各单位的基本农田面积进行用地规模的划分,要参照现有基本农田的面积分配用地指标;在进行建设用地报批时,要把报批面积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挂钩。对于那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的好、保护的面积范围大的,保护区范围内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整的单位,每年在下达用地指标时进行适当倾斜。
2.2 加强资金扶持力度,保障基本农田建设保护支出
⑴市级财政每年要从省里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的修缮,由国土部门按照各镇(街道)基本农田的面积多少,结合一定的标准,下拨到各镇(街道),专项用于对基本农田范围内各项农田水利设施的修理维护费。⑵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单位的补助,对于通过省级、市级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验收的单位,要根据其投入的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让建设单位能从基本农田示范镇建设中得到受益,以调动各镇(街道)的建设积极性。对于新划为基本农田的,不仅在资金上要保障其各项建设支出,还要对其进行奖励。⑶要加强基本农田的中的劣田改造,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要尽可能把建设用地上的地表土再利用,通过剥离添加到基本农田里,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2.3 统筹支农惠农政策,强化对蚕食破坏基本农田的处罚力度
统筹惠农政策,各级财政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支农惠农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农区建设、小农水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这些项目资金由于分散在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着重复建设、重复补助的现象。各级政府要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疏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于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奖励,要多部门参与。在制订支农惠农政策时,要突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里的农户补助,要让老百姓感觉到自己的承包田被划为基本农田与没有划为基本农田所得到的优惠政策是有差别的。加强处罚力度,对于蚕食、破坏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其受享受的市政府制订的工业、农业、贸易、三产等所有类别的优惠政策,建立“黑名单”,纳入诚信平台管理。
2.4 合理布局,满足经济建设
基本农田的平面布局要尽可能科学合理,与之能与建设规划充分并行对接,基本农田保护要实现“闲时是荒田,粮荒即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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