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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当前森林经营管理的新制度措施

发布时间:2014-09-25所属分类:农业论文浏览:1

摘 要: 摘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森林经营特别是商品林经营须能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形势要求探索并构建能促进两体系建设和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森

  摘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森林经营特别是商品林经营须能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形势要求探索并构建能促进两体系建设和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森林经营体系,实现森林多资源永续利用,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森林资源基础。

  1森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森林经营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表明缺乏科学的森林经营体系,森林经营还处于粗放阶段,不利于快速提升林业产业档次,不利于发挥森林三大效益,不能满足两大体系建设和两个根本性转变要求。

  1.1森林经营定向化程度低

  森林资源功能是多样性,某些功能之间是兼容的,而某些功能之间是相斥的森林资源须定向经营。森林资源定向经营要求:对具体林分都应确定主导培育目标,对经营范围内森林整体应确定各类森林的合理经营结构公益林的主导目标有水资源涵养保护、土壤保持、保健游憩、风景美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商品林的主导目标有优质太径材生产、一般用材生产、名忧果品生产等森林资源调查中,森林培育目标以前粗略地五大材种反映,近年则有所细化,但用材林仅分一般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两个欢级林种。营林生产中,部分林分的培育目标或者粗略、或者模糊不清;森林经营结构不合理,结构优化观念不强,用材林效益低的一般用材林为主这些现象意味着森林资源培育定向化程度低,定向经营仍处于低水平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原因是森林经营中没有前瞻性地以林业需求结构变化为引导,确定并调整森林经营目标。

  1 2森林作业法单一化和简单化倾向

  作业法是根据树种和森林类型的特点,为实现一定的经营目标,从培育到采伐和更新所采用的一套完整的经营利用作业体系。每一具体林分(小班)应按龄级法或小班经营法实施相应的作业法但是,目前林业生产中太部分林分之间的作业措施并无多大区别,甚至对风景林更新采用与用材林更新一样的皆伐方式。

  1.3森林经营方法不明确

  森林经营方法分龄级法和小班经营法两类,两者都以小班为单位实施。龄级法的核心是组织森林经营类型,按照经营类型进行设计,每一经营类型按龄级设计作业法,每个小班(细班)归人相应的森林经营类型并按龄级套用相应的经营措施。小班经营法的核心是按经营小班进行设计和施工。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过程中,存在经营措施设计单位不明确现象,既非按经营类型设计、又非按经营小班设计,难以按照定向培育的要求进行森林经营技术设计。有些林场编案时按树种组甚至按林种计算采伐量,没有按经营单位(即森林经营类型、作业级)分别计算论证确定合理的采伐量,很难说对调整森林时间秩序能起到有利用。

  2森林经营体系

  2.1森林经营体系的建立

  森林经营体系是将森林自然分类系统和森林经营分类系统结合起来,采取适宜的森林经营方法,分级分类组织科学的森林经营系统森林经营体系可按“经营区一林种(一级或二缀)一森林经营单位”分级组织。森林经营单位是基本的规划设计单位,龄级法以森林经营类型作为森林经营单位,小班经营法以经营小班作为森林经营单位龄级法按经营类型进行设计,有许多优点:规划设计的工作量大为减小,而且这种经营方式已基本上能满足森林定向培育、集约经营的需要,便于森林组织定量化决策。因此,目前世界各国经营林业大多采用这种方法。龄级法经营在我国林业中仍占主要地位。

  组织森林经营类型是龄级法的核心,森林经营类型的蛆织随着林业形势与任务的发展而演进。我国木材林业时代不仅森林经营类型少,而且由于没有认识到森林经营类型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营林生产中的关键、重要作用,对森林经营类型的研究有些滞后和不够深人。森林多资源永续利用时代,森林经营类型组织应以两大体系建设为主题,以两个根本性转变为导向,以林业科技创新为依托,改革和完善森林经营模式,使森林经营能够满足人类对森林多效益需求结构的需要,使效益林业能提高生产效率并能应对林产品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风险。

  2.2森林经营体系的优化决策

  以龄级法为基础的森林经营体系优化决策可通过森林经营类型优化设计、森林经营类型优化组合、用材林森林经营类型年龄结构优化等优化过程实现。

  2.2.1森林经营类型优化设计

  森林经营类型设计即根据经营范围内各小班的立地条件、位置交通条件、林分因子(如树种、起源等)、经营目的等因素合理确定森林经营类型种类数量并命名,科学制定各森林经营类型的作业法。

  近年来作者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过程中采用了一些森林经营类型。用材林类有:杉木速生丰产用材林、实生杉木一般用材林、萌芽杉木用材林、低产杉木临时经营林、松木速生丰产用材林、松木皆伐一般用材、松木择伐用材林、柏木用材林、阔叶速生丰产用材林、阔叶皆伐一般用材林、阔叶择伐用材林。薪炭林类有:松木薪炭林、阔叶薪炭林。经济林类有:果树林、药材林、茶叶林等。防护林类有:松木防护林、杉木防护临时竖营林、阔叶防护林。特用林类有:种质资源林、松木风景林、杉木风景林、垂直郁闭阔叶风景林、水平郁团阔叶风景林、色叶风景林。竹林类有:毛竹风景林、材笋两用毛竹林、材用毛竹林、笋用毛竹林、笋用杂竹林。

  制定的各森林经营类型的作业法要求科学、系统、规范。一个森林经营类型即为一个育林模式,有明确的功能目标、材种(或产品)目标、质量目标、产量目标、林分结构目标,运用植被演潜、树种选择、密度控制、土壤管理、投人产出边际分析等技术经济方法,提高科技含量,优化设计一套营林技术措施体系,达到林学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算、应用时可行。

  2.2.2森林经营类型优化组合

  森林经营类型结构是经营范围内各经营类型的林地面积数量或百分比。由于林业经营范围辽阔性、生产任务多样性,经营类型结构优化非常必要。为达到森林经营类型优化组合需作出森林经营类型结构优化决策,包括森林经营类型目标结构确定、森林经营类型现状结构调整,目的是提高经营范围内林地资源配置合理性和林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并协调森林三大效益。

  林业生产周期具有长期性,森林经营类型现状结构是以前森林经营活动形成的。由于当时森林经营思想局限性、对森林功能的公众需求和林产品的市场需求发展趋势认识偏差等原因,以前不合理的森林经营决策和林业生产活动造成森林经营类型现状结构往往不台理,经营范围内林地资源配置现状往往不理想例如片面发展杉木用材林、盲目改造阔叶次生林等林业生产活动,形成生产一般性用材的森林经营类型面积偏大,而生产速生优质珍贵大径材的森林经营类型和生态公益质量高的森林经营类型面积偏小,供给与需求错位,不能有效地发挥森林三太效益。

  森林经营类型目标结构是符台未来需求结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当地林地资源的森林经营类型结构,各种森林经营类型面积分布呈相对理想和优化状态,此时经营范围内林地资源配置合理。森林经营类型目标结构的制定需科学决策,可采用专家咨询、线性规划、目标规划等方法作出。森林经营类型目标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目标结构的确定不是一劳永逸的,需审时度势、据森林需求结构的变化进行修订。

  森林经营类型结构调整是将经营类型现状结构逐步调整到目标结构,通过造林更新、林分改造、抚育问伐等措施发展需要的森林经营类型、减少过多的森林经营类型。同样,调整时期长短、各调整分期的调整量均需科学决策。森林经营类型结构调整和优化过程中,林种、树种、材种等森林结构同时得到调整和优化,所以森林经营类型优化组合能达到提高林地资源有效产出率、提高森林三太效益的效果。

  2.2.3森林经营类型龄级(径级)结构优化

  用材林类各森林经营类型内部的龄级结构调整是传统森林经理学主要内容。收获调整法以森林经营单位(即经营类型、作业级)为对象,把森林采伐作为调整作业级内年龄结构达到理想状态的重要措施,实现木材均衡生产、永续刹用。同龄林森林经营类型年龄结构以龄级面积分布表示,法正林、完全调整林是模式结构。择伐林森林经营类型年龄结构径阶株数分布表示,反“J”形曲线是模式结构。通过台理采伐量分析论证、经若干调整分期的采伐收获,将经营类型的现实年龄结构调整到理想年龄结构

  3结语

  森林经营体系是森林经理理论和营林生产实践中的重要课题,以森林经营类型为基本单位的龄级法森林经营体系占有主要地位,研究并实施科学的森林经营体系将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取得良好效果实施经优化设计的森林经营类型将有效地克服培育定向化程度低、作业法单一化和简单化、森林经营方法不明确等森林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森林经营类型的优化组合、森林年龄结构优化,林种、树种等各种森林结构将得到逐步调整和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将逐步合理化,从而森林功能将满足社会需求结构变化要求。现代森林经营决策就是采用定量的优化决策方法,在经营范围内,构造并求解森林生长经营模型,优化经营措施,在森林经营过程中同步调整并优化各种森林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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