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不可过度追求“新鲜性”论文发表省级期刊
发布时间:2013-07-04所属分类:文史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本文通过举例分析当下新闻报道中过度追求“新鲜性”的表现、原因以及负面影响,探讨规避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的对策。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举例分析当下新闻报道中过度追求“新鲜性”的表现、原因以及负面影响,探讨规避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新闻报道 新鲜性 新闻要
一、新闻报道中过度追求“新鲜性”的表现
新闻报道中所谓的“新鲜性”,是指时间“新”,内容“鲜”。当下媒体的新闻报道中对“新鲜性”的过度开发愈演愈烈;网络时代的今天,网络媒体由于其便利性和即时性,也当仁不让地加入了此番混战。网络媒体的新闻报道中“标题党”大行其道,新闻报道变得“新鲜”又“吸睛”,“给力”又“雷人”;只要能吸引眼球,无所不用其极。纵观当下,媒体新闻报道中对“新鲜性”的过度开发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时间上同步甚至超前
诚然,新闻报道是要讲究时效性的,新闻事件的发生与新闻稿的发表之间时间差越小,新闻价值就越大越明显。新闻发迟了,就成了旧闻,沦落为明日黄花。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很多记者却只在新闻报道的“时效性”上下足了功夫做足了文章,时间同步到进行“摆拍”的地步。比如:2005年发生在厦门的“记者守株待兔摆拍摔跤事件”,躲在暗处的镜头同步记录了一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至于“超前新闻”更是不胜枚举,名人在媒体中“被去世”已非首次。2010年6月,就有媒体超前报道金庸“去世”的消息。
2、内容上追求猎奇
新闻报道要追求新闻的内容新,因此,新闻工作者如果挖掘或采写受众不知道或者不清楚的新闻内容,会给受众耳目一新的感觉。但当下许多新闻报道只一味地追求内容上的推陈出新,不惜八卦、毒舌、旧瓶装新酒,甚至对相关新闻事件搞“媒体审判”。譬如说,2010年诸多媒体一窝蜂地对“犀利哥”的关注,对“蒜你狠”的相关报道,新闻报道在内容选择上的猎奇可见一斑。如此一来,追求“内容新”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就本末倒置了。
二、新闻报道过度追求“新鲜性”的原因
1、迎合不断变化的受众需求
“研究、重视、了解受众的兴趣和需要,已经成为今天所有媒体与媒体从业人员的共识和必需。”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受众决定着新闻媒体内容的取舍。记者、编辑的选择最终还是由受众支配的。他们理所当然选受众想听,想看,想知道的。其次,受众决定着新闻媒体的风格定位。作为新闻媒体必须在充分了解自身受众特点和需求的基础上定位自己的风格,从而有针对性地满足这种需求。第三,受众决定着新闻媒体变革的方向和进程。受众是传媒的财富之源,拥有庞大受众基础的媒体才能发挥其影响力和号召力,从而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传媒界站稳脚跟。
2、媒体之间的激烈竞争
科技的发展,新媒体的不断涌现,新闻传播方式和传播手段的日新月异都为传媒业的发展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这种竞争的加剧不仅体现在传播速度、传播手段与传播方式的较量上,更体现在对有限受众群体的争夺上。各媒体及其新闻工作者不断挖掘着新闻价值要素的同时,也竭力使自己的传播内容“别出心裁”;新闻的“新鲜性”便首当其冲成为了广大新闻工作者追逐的焦点。由一味追逐和过度开发演变成最后的八卦和猎奇。这也给媒体界乃至社会大环境带来了诸多不利的负面影响。
三、过度追求新闻“新鲜性”产生的负面影响
1、极易滋生假新闻
有关假新闻的负面影响,《新京报》首席编辑、评论员曹保印为此撰文《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从〈新京报〉一则失实报道谈起》,其中一段话颇具概括性:“这则报道失实的原因,就是相关采编人员对‘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个常识,没有做到足够的敬畏,质疑的意识不强,核实的力度不够,新闻源过于单一,缺乏多方面的实证,以及记者‘不在新闻现场’等。什么时候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视为最低的也是最高的标准,并且恪守这个标准,什么时候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失实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真相,什么时候才能具备‘百年大报’的品质和风范。”以2010年度《新闻记者》评出的十大假新闻为例,几乎每一条假新闻都有共同点:“轰动性”、“新鲜性”。其实假新闻的产生,从媒体的角度来说,大体有主观假新闻和客观假新闻两种形式。
所谓主观假新闻,是新闻采写者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进行的主观造假,其主体可以是记者,编辑,甚至是作为把关人的媒体领导。而主观造假的原因不外乎三方面:首先,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新闻工作者在名利的诱惑下,把职业操守抛到脑后,把新闻工作当作了谋取经济利益或扬名利万的一种手段,甚至冒着被道德谴责、法律制裁的危险进行新闻造假,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便是2007年发生在北京的“纸馅包子“事件。其次,在媒介竞争的压力下,不得已而造假。如何抢到到第一手的新闻线索,做成“独家新闻”是众多新闻媒体千方百计想要达到的目的;为此,有的记者不惜通过凭空想象,随意捏造新闻达到“轰动性”的效果。比如,2010年6月2日轰动一时的《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虚假新闻。第三,上级指示安排下的主观造假。一些思想觉悟不高,政治立场不坚定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威逼利诱,指示下级新闻媒体通过欺上瞒下、编造浮夸的手段为其歌功颂德。甚至直接行贿新闻媒体,把自己塑造成模范,描绘成典型。
客观假新闻是新闻工作者只听取被采访对象的一面之词,将未经核实的不实线索和不实信息传播给受众。比如2010年某省级党报错误披露《西安市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这条假新闻,在没有官方文件,没有权威新闻源的情况下,仅凭一个专家的演讲,而且未经采访核实便仓促见报,令人匪夷所思。
2、不良示范从而误导受众
一些媒体为了提高自己的收视率、发行量或点击率,大量刊登或播放极具“新鲜性”的新闻报道。例如,对犯罪事件的报道,媒体的关注点往往侧重在对犯罪细节的描述上,目的只是给受众提供感官上的“新鲜”和“刺激”,而忽略了警示作用。一些娱乐新闻,其对明星的报道往往和“绯闻”、“私生活”等联系在一起,专注于对明星“走光”镜头的拍摄和恋爱婚姻问题的探究,以备随时爆“猛料”。近来,一些媒体非常热衷于对“一夜暴富”和“一举成名”的事例做新鲜报道。例如,某某人彩票中大奖,某某女星被“潜规则”一脱成名等。既污染了社会风气,宣扬了不良价值观,又误导了广大受众,有损媒体品位和形象。
3、违背新闻职业道德
部分新闻记者为了追求新闻的“新鲜性”,做出了一些违背新闻职业道德,甚至打破伦理常规的事。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的类似事例有很多,最典型的要算是赢得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饥饿的苏丹》的记者凯文·卡特因为无法承担社会舆论的指责而选择自杀一事。再比如几年前,湖南嘉禾高考作弊事件中,曾有人指责记者为什么有时间偷拍,却不事先举报等。
四、减少负面影响的若干对策
“新闻价值,是指事实所包含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种种特殊素质的总和。也就是说,有些事实,由于它本身具有某些特殊素质,因而使得它区别于其它的一般事实,正是这些特殊素质使得它能够成为新闻。新闻价值就是这些特殊素质的总和。这些特殊素质的共同特征是,能引起广大受众的共同兴趣并能为广大受众所关注。”②新闻价值由时新性、重要性、显着性、接近性、趣味性五个要素构成,这些要素都具有引起受众的共同兴趣,能引起受众的普遍关注的共同特征。所以,在新闻实践中平衡新闻的价值要素是减少负面影响的有效对策。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如下几点:
1、坚持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本质的要求。可靠权威的消息源,是新闻报道真实客观的不二法门。在新闻工作实践中,如何做到新闻完全真实,用马克思的话来概括,即应当“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应当“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还必须明确“事实本身所具有的足以构成新闻的各种素质都是客观的,它不以传播者的主观需要而增减。这里所说的客观一是指事实本身确实包含有这些素质;二是指它能否成为新闻并为受众所关注是由受众而不是由新闻传播者的主观意志所决定的。”③具体地说,就是要求新闻中所报道的事实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新闻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物、事件的过程、原因、结果以及新闻中所用的数字、资料和细节描写,还有环境、人物的思想、语言、行为等等,所有这些都必须确有其事,实实在在,完全符合实际情况。
2、要新鲜有度,吸引眼球又不失偏颇
如何把握新闻报道中的“新鲜性”,做到恰到好处,关键在于一个“度”。落实到新闻报道的实践中,首先,要时刻保持政治敏感,正确把握党和国家的宣传政策。其次,要把握好新闻报道的角度和深度。特别是一些揭露内幕的批判性报道,虽然新鲜感很强又不乏张力和深度,但是一定要把握好尺度,不要背离舆论监督的出发点,要从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3、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
新闻职业道德是衡量和评价新闻工作者的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尺度,也是新闻工作者在从事新闻报道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直接表达了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使命。集中体现了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对职业行为的要求。因此,必须长抓不懈,以提高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参考文献
①宁文彬,《谁来拯救湖南卫视?》, [EBOL].
②③何梓华、成美:《新闻理论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