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7所属分类:文史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 要: 广谱哲学的四个规范形式即广义的公理化、广义的模型化、广义的数学化和广义的程序化,它们构成了广谱哲学的现代科学形态,通常称为广义的四化。本文的主旨是通过系统地解读广谱哲学的有关文献,探讨广义的四化与狭义的四化的区别,并探讨广义的四化在
摘 要: 广谱哲学的四个规范形式即广义的公理化、广义的模型化、广义的数学化和广义的程序化,它们构成了广谱哲学的现代科学形态,通常称为“广义的四化”。本文的主旨是通过系统地解读广谱哲学的有关文献,探讨“广义的四化”与“狭义的四化”的区别,并探讨“广义的四化”在广谱哲学中的具体意义。
关键词: 广谱哲学; 四个规范形式; 系统解读
广谱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 当然,不是所有的哲学家都这样看) ,它要求哲学必须具有现代科学形态。一般地说,现代科学形态是指公理化、模型化、数学化和程序化。鉴于哲学问题的复杂性,广谱哲学提出了“广义的四化”即广义的公理化、广义的模型化、广义的数学化和广义的程序化的概念[1]。问题是广谱哲学为什么要走这样的道路? “广义的四化”与“狭义的四化”有什么区别? “广义的四化” 在广谱哲学中有什么意义? 本文通过系统地解读广谱哲学的有关文献,予以回答。
一、广义的公理化
流行的哲学教科书或哲学著作有一个惯例,就是先讲一个普遍概念或原理,然后再举大量的例子,以此说明该概念或原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第一,哲学的概念或原理具有最高的普遍性,举多少例子都不足以证明它们的普遍性。从逻辑上说,( 不完全) 归纳法的缺陷就是,一旦出现哪怕一个反例,那么,普遍性的概念或命题就不再成立。例如命题 “天鹅都是白的”被否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第二,任何科学的概念或命题都不是实例的总和,而是实例背后隐藏的普遍关系或共性[2]199 。例如,水果这个概念是香蕉、葡萄、苹果等具体物质共性的概括,如可食用、多汁、甜( 酸) 味、植物果实等,而不是所有具体水果个性( 如大小、形状、颜色等) 的相加。又如,男人这个概念是张三、李四、王五、麻六等具体男性共性的概括( 男性共同特征) ,而不是所有具体男人个性( 高矮、长相、胖瘦等) 的相加。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曾批评普列汉诺夫把辩证法的原理变成“实例的总和”,是非常深刻的见解[3]407 。遗憾的是,直到今天,很多哲学教科书或哲学著作,仍然没有跳出这个窠臼。因为我们的哲学家或哲学工作者不知道,要跳出这个窠臼或走出这个怪圈,只能走公理化的道路。
所谓公理化,就是选定一组基本概念和基本前提( 称为公理) 作为出发点,按照逻辑规则进行推理,得到确定的结论( 称为定理) 。例如,初等几何学规定了点、线、面的基本概念,再规定若干点、线、面的关系( 公理) ,便可以逻辑地推出若干定理。又如,理论力学规定了力、质点、力系等概念,又规定了它们的基本关系( 公理) ,便可以推导出一系列结论 ( 定理) 。
公理化有三个基本要求: 一是无矛盾性,即在同一个公理系统内,公理之间不能互相冲突。否则推不出确切的结论( 定理) 。二是独立性,即在同一个公理系统内,公理之间不能互相导出。否则,被导出的公理就成了定理,应从公理系统中剔除。三是完备性,即公理的个数要够用。如果在证明过程中需要引进新的公理,说明原公理系统不完备,需要把新的公理补充到原公理系统中去。
对于哲学问题的公理化来说,这些条件是很严格的。先说无矛盾性。传统哲学门派众多,不同或对立的观点很多,其前提( 公理) 也必然相抵或矛盾。这有一个选择或再创造的过程。例如,“人生来就是自私的”或“人生来就是无私的”就是两个对立的命题,由它们导出的结论自然不同。当然,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看,这两个命题都是片面的。再说独立性。由于哲学或社会科学许多概念或关系只有细微的差别,故做到完全的独立性是很难的。例如,辩证法的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本质与现象等概念与关系,只有细微的差别,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侧面不同。从结构分析的角度看,它们具有近似或相同的结构。最后说完备性。完备性目前还远远做不到,因为传统哲学没有统一的规范,概念不统一、定义不统一、理论体系不统一等,难以提炼出统一的公理系统。即使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有“一总三分”的框架,要公理化也只能分块公理化、准公理化,不可能一次完成[2]14 - 15 。
广谱哲学讲的广义公理化就是尽可能满足或接近公理化的基本要求( 如无矛盾性、相对独立性) ,但又不能完全满足公理化要求( 如完备性) 的情况。但有没有这样的公理化要求是大不一样的。第一,它第一次使哲学跳出了“原理 + 例子”的窠臼,使得哲学原理成为推导出来的结论。例如,引入“任何事物总是处在某个等价类中”和“事物的性质总是某个等价类的共性”两个公理,可以推出量变质变规律和量变质变绝对相对原理。第二,由于公理系统的改变必然导致结论( 定理) 的改变。因此,哲学问题的公理化必然导致哲学原理的创新。例如,在广谱存在论中,一种观控方式决定一种客观性( 单叶客观性) ,改变观控方式将导致另一种客观性,从而引出多叶客观性定理。多叶客观性定理澄清了真理的多元论与一元论之争[4]。
二、广义的模型化
模型是相对于原型而言的,原型通常指客观存在的事物系统,而模型是对客观系统的简化和抽象。例如,地球上的天然地理地貌是原型,地球仪是模型; 战场上的天然地理地貌是原型,沙盘是模型,等等。模型化的主要功能是以简驭繁,即以简化的结构驾驭复杂的结构。对于以米或厘米为身高单位的人体来说,以千米或万米为单位的地球实在是太大了,要整体地把握地球的地理地貌概况是做不到的,但一个小小的地球仪就做到了。这时,浩瀚的太平洋被压缩为一个肉眼可见的有限区域,喜玛拉雅山被压缩为一个不大的点,国与国的边界被压缩为没有宽度的曲线,等等。
自然科学是自然界客观对象的抽象,其基本的手段就是模型化。几何学上的点、线、面在真实的自然界并不存在。例如,自然界任何事物都有大小 ( 即所谓的广延性) ,没有大小的“点”并不存在。但几何学为什么有“点”的概念呢? 这就是简化的结果。当一个研究对象的大小可以忽略不计,只需要考虑它的运行轨迹时,就可以把它看成一个“点”。例如地球有多大? 它的直径大约是 1. 2 万多千米,但它离太阳的距离是 1. 5 亿千米。因此,在研究地球绕太阳运行的轨道时,地球的大小可以忽略不计,地球可以看成质点。又如,太阳足够大,它可以装下 130 万个地球,但因为它离银河系中心的距离太远了( 大约 2. 6 万光年) ,在研究太阳围绕银河系中心运转的轨道时,太阳的大小也可以忽略不计,被看成一个质点。
同样,自然界不存在没有粗细的线,一根线绳再细也有截面积。但几何学上为什么规定没有粗细的 “线”呢? 这也是简化的结果。当只考虑一个质点运行的轨道时,它的“粗细”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 “线”的概念。几何学上没有厚薄的“面”也属类似情形。再薄的面也有厚度,只有当人们可以把物质的运动 简 化 为 二 维 平 面 运 动 时,才 有“平 面”的概念。
广谱哲学要改造的对象是哲学的概念、命题和原理,这是它要处理的原型———广义的原型,对这些广义的原型建立模型,就是广义的模型化。
广义的模型化的实质是抽取哲学或社会科学概念、命题或原理的结构内核,其主要功能是以清晰的结构替代模糊整体的印象,并澄清相应的混乱。例如,“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是个什么结构? 广谱哲学把它概括为“一主多元”结构,“一主”是一个主导,“多元”是允许多元化发展。具体地说,在政治上,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政治体制; 在经济上,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在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允许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 在国体上,实行“一国两制”等。进一步地,“一主”对“多元”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是一个反对称结构。这样,“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就是坚持这个反对称结构长期不变。
又如,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传统哲学的说法是: 第一,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通常举例说,石刀石斧水平的生产力,只能产生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 青铜器水平的生产力,决定了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关系; 镰刀斧头水平的生产力,决定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 机器大工业水平的生产力,决定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等等。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
上述说法的问题是: 在真实的社会历史中,同一个时代可以同时存在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只能以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力状况来说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只有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力转化为另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力时,生产关系才发生质的转化。
三、广义的数学化
数学模型属于广义的模型化的一种,考虑到它的重要性,单列为一“化”。
通常说的数学化是用数量关系表达研究对象,然后通过运算、推导得到确切的结论。一方面,哲学或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没有数量关系,此时传统的数学化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不能用数学刻画,就失去了精确性,容易造成歧义、模棱两可,争论不休,极大地影响学科的发展。例如,真理的“一元论”与“多元论”之争、“一分为二”与“一分为多”之争等。有人说,虽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把这些结论综合起来,就得到一个总结论,即真理只有一个,这就是真理的一元论。譬如一个正圆柱体,从上往下看和从下往上看是圆,从侧面看是矩形,把它们综合起来就是正圆柱体。这个例子貌似正确,其实它的前提是正投影,如果是任意方向的投影怎么办? 况且正圆柱体只是一个最简单的对象,如果是一个社会问题怎么投影? 怎么综合? 譬如“人”。当采用不同种类的观控方式时,将有不同种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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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大多数哲学社会科学问题没有数量特征,广谱哲学采用了“结构型数学”,即以抽象的数学结构为对象的数学,包括集合论、代数论、图论、拓扑学、数理逻辑、泛系论、范畴与函子理论等。这些数学分支不以数量关系为前提,而以抽象的结构为对象。这里抽象的结构是指以任意的事物集合为基础的关系。这里仅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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