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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眼科医学杂志》核心医学期刊征稿

所属分类:医学期刊浏览:

《中华眼科医学杂志》

《中华眼科医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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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周期: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11-9311/R
国际标准刊号:2095-2007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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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眼科医学杂志简介

  《中华眼科医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承办,中华医学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眼科专业学术电子期刊。本刊为双月刊,以DVD\|ROM光盘附导读形式出版发行,实现了传统纸载体与电子媒体的结合,具有图文声像并茂、负载内容多样性的特征。本刊以从事眼科临床、科研、教学、护理、医技及相关专业的医护人员、技术人员、医学生等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眼科学领域内领先的科研成果、临床诊断治疗技术和经验,以及与眼科学密切相关的医学工程研究成果等。本刊的办刊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反映我国眼科学临床和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眼科领域的学术交流。

  中华眼科医学收录情况/影响因子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万方数据库全文收录。

  中华眼科医学栏目设置

  述评、论著、综述、病例报告、专题论谈、眼科护理、眼科信息学、手术精粹等栏目。

  中华眼科医学杂志投稿须知

  一、主要栏目

  本刊常设的主要栏目有述评、专题论坛、论著、名家手术、手术精粹、名家临检、名家讲座、图片荟萃、专题笔谈、专题综述、成才之路、继续教育、病例报告、眼科护理、眼科快讯、专科小辞典等。

  二、来稿要求

  1.网上在线投稿系统正在组建中,现阶段暂采用电子邮件或纸质投稿。

  2.来稿须附作者单位推荐信,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内容。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名称(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4.对反映重大创新成果的文章,本刊将纳入“快速通道”尽早发表,作者来稿时须附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

  5.来稿需付稿件处理费,不足1500字文稿每篇30元,超过1500字文稿每篇50元。

  6.作者在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满3个月未收到稿件处理通知,系该稿件仍在审编中,欲另投他刊,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稿两投一经证实,将立即退稿;一稿两用一经证实,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论文。本刊还将就此事件向作者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7.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请注明稿件编号。

  8.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使用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和纸版等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9.稿件确认刊载后作者须按本刊通知付版面费。费用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经费中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

  10.本刊现已在“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或以赠杂志冲抵。免费提供作者文章引用统计分析资料。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向本刊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11.投稿地址:100730北京市东交民巷1号北京同仁医院,《中华眼科医学杂志(电子版)》编辑部(收)。

  三、撰写要求

  1.文稿应具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练,用字规范,文稿附图量不限,提倡多附清晰图像。论著类文章4000字左右,专题综述、专家讲座、专题笔谈类文章5000字左右,病例报告等一般不超过2000字,疑难病例分析的文章可以图像为主,并贯穿文字说明和评析,专家视频讲座为30~40min。当报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该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

  2.文题:力求简明,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依次排列,在投稿后不应再做更动;作者单位按照邮政编码、所在省市县、单位全称、具体科室的顺序列于文题页左下方。作者应是:

  (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主要观点或其他主要内容者;

  (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方面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须具备。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

  4.摘要:论著性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均为500字(词)以上。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列出主要数据)、结论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其后加列国名;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第一作者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5.关键词:论著需分别在中、英文摘要后标引2~5个中、英文关键词。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无相应的词,可按下列方法处理:(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关键词之间用“;”分隔,每个英文关键词首字母大写。

  6.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尚未公布者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化学工业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列出其中文全称,然后括号内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8.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首次出现不常用法定计量单位时在括号内注明与旧制单位的换算关系。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母,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

  9.图片:每3张图单独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张图片均应有必要的图题及说明性文字置于图的下方,并在注释中标明图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图中箭头标注应有文字说明。大体标本图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特殊染色方法和高、中、低倍数。图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并应经过剪切后充分显示关键部分。说明文字应简短,不应超过50个字,所有的图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

  10.手术录像:请采用AVI或MPEG格式(注:不能采用DVD格式),并请自行添加字幕及语音讲解。如有困难可交予编辑部加工,并请撰写手术简介。

  11.其他文中附带的动态图像: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文中应标记为“动态图×”。视频资料要求图像和声音清晰稳定,剪接顺畅,保持可能获得的最高清晰度模式,视频文件采用AVI格式。

  12.参考文献: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于右上角标出。不要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外文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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