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7所属分类:计算机职称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 要:区块链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其本质是一种不依赖第三方、通过自身分布式节点进行网络数据的存储、验证、传递和交流的一种技术方案。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日益发展,其已被应用于各个领域,在内容产业也具有可观的应用潜力。本文根据区块链的技术原理
摘 要:区块链作为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其本质是一种不依赖第三方、通过自身分布式节点进行网络数据的存储、验证、传递和交流的一种技术方案。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日益发展,其已被应用于各个领域,在内容产业也具有可观的应用潜力。本文根据区块链的技术原理以及相关领域区块链的应用案例,并结合现行已经落地实践的区块链项目,从内容产业的生产端、消费端两大维度对区块链推动内容产业变革的应用场景及区块链对于内容产业的变革意义进行探讨,指出区块链通过新的信用创造方式,一方面可以实现数字时代的资产确权、以版权保护提供内容货币化基础;另一方面可以实现去中心化、让内容生产者可直接触达用户,打破了内容平台垄断收益的利益格局,从而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价值转移。 因此,区块链是对媒介产业的高度赋能,既能从生产端为其资产变现提供基础,也能从消费端提升其资产的流通增殖,是对内容产业价值网络的全新构建。
关键词:区块链;内容产业;版权保护;内容资产
作为被写入到国家战略规划、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区块链,被认为是继大型计算机、个人计算机、互联网、移动社交之后的第 5 次颠覆式计算范式,其本质是一种去中心化、无需依赖第三方,而是可以依靠自身分布式节点就可完成数据的存储、验证、传递和交流的技术方案。
区块链技术主要具有四大特性:第一是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无需不依赖额外的第三方管理机构或硬件就可完成数据的存储、验证、传递和交流。 第二是开放性,由于其开源的技术基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数据、开发应用。第三是独立性,区块链系统无需人为干预或者第三方把控。 第四是安全性,掌控全部数据节点的 51%及以上才有可能修改数据, 但是鉴于其巨大的篡改成本,例如所花费的电力、设备等成本,这样做也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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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层面,目前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和其他商业领域的应用发展呈井喷之势,而在内容产业国外也逐步有应用落地。 鉴于区块链技术的特性,其在内容产业具有可观的应用潜力,有助于推动内容产业的升级优化与收益增值。本文根据区块链的技术特性以及相关领域的应用案例,对区块链推动内容产业变革的应用场景及价值进行探讨,希望能对后续研究起到启发和借鉴作用。
一、内容生产端——以版权保护提供内容货币化基础
内容资产的变现有赖于有力的版权保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字、视频、音乐内容虽然得以更快更好地传播,但同时也让数字侵权的成本越来越低,并且难以追责。
而传统版权保护方式不仅耗时长而且费用高, 维权过程也繁杂困难,难以实现对互联网原创内容的保护,严重阻碍了内容产业的发展与内容变现的可能。
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可以让版权保护方式更便捷、 更安全、更低廉。首先,由于其去中心化的特征,区块链版权登记可以为原创作品嵌入 16 进制的密码,储存在其他所有节点上,相当于每一份原创作品都被赋予了一张不可篡改、 独一无二的永久电子身份证。
第二, 在原创证明时间先后方面, 区块链可根据时间戳记录,为原创作品的创作发布时间提供证明,由于区块链技术无法篡改的特性,其证明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三,在原创证明可靠性方面,区块链技术保护可将版权登记的“申请人+发布时间+发布内容”三者合并加密上传,使得版权信息拥有唯一区块链 ID,且数据将永久保存,不可篡改,为版权举证提供有力证明。
第四,在维权取证方面,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性、透明性,若是有其他用户侵犯了该用户的版权,在区块链上也会有相应记录, 同样无法篡改, 这时候就可以把这些记录作为法律依据,在原创作者进行维权诉讼时,司法鉴定中心可以直接调取相关信息,解决了传统版权保护“举证难”的问题。
由此,通过引入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对内容生产者作为数字资产的作品确权,一方面可以使得使原创作品不可伪造、不可篡改,另一方面可以使得维权过程大大简化,从而有效规避内容的侵权行为,保证原创内容的稀缺性,为内容的货币化变现提供基础。
二、内容流通端——以去中心化改变收益格局
在内容创造方面,在现行“中心化的机制”条件下,原创内容者所发布的作品需经历第三方,这就存在两大问题,其一是第三方审核机制导致的内容缺失, 原创内容作者需要经过出版商或其他第三方的审核,由他们来评判对内容进行评判、是否能够发布或是否能够迎合其读者的口味。 这时,内容可能会受到影响,可能会调整内容来迎合该第三方的利益或议程, 甚至导致内容丢失、无缘发布其作品以受到用户的鉴赏。
其二是原创内容收益权归属的问题。 虽然原创内容生产者所创造的内容能够获得良好的用户口碑, 但其所带来的收益却大部分归于平台所有。从创作到发行到用户需要几级平台,收益才能归于内容生产者。
区块链所具备的“去中心化”特点,可以实现原创作者与用户的直接触达,在健全的版权保护机制下,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内容, 越高质量、 越高关注的内容就能获得越高的收益,从而对于原创内容生产者形成激励。
除此之外,区块链技术可被应用于流程追踪,内容生产者可将自己的作品登记在区块链网络上,就可以通过区块链的记录,实现对作品阅读、播放和使用的追踪,从而在获得收益时能更直观的看到自己的作品使用情况, 也就确认了自己应得收入的具体数字。
现在,已经有一批相关区块链媒体陆续落地。 例如 DECENT 是全球首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内容发布平台, 该平台设置了内容付费选项,内容是否付费,如何付费都是由作者自己决定的,作者可以选择先付费再阅读/观看,也可以选择免费开放,将所有选择权交给原创内容生产者。
由此可见,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点,内容生产者所生产的内容可以实现对用户点对点的精准触达, 减少了由于第三方平台的设置所带来的成本提高以及内容缺失现象, 让用户享受更好的内容体验;而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也可以改变过去由平台垄断收益的利益格局,让其收入真正归属个人。
因此,区块链是对媒介产业的高度赋能,既能从生产端为其资产变现提供基础,也能从消费端提升其资产的流通增值,是对内容产业价值网络的全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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