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5所属分类:法律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对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市场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纪检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发挥着维护、监督、协调等作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工作对于所有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转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也是企业实现发展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对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市场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纪检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发挥着维护、监督、协调等作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工作对于所有国有企业的正常运转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也是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有效手段。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其次分析了国有企业进行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新形势背景下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有效途径予以探讨,以期能为国有企业的长足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新形势;国有企业;纪检工作
前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可以说,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成为抓作风反腐败的主旋律。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要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就要发挥好纪检部门的作用,加大对企业内部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的监督力度,增强国企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奉献意识,培养良好的企风、政风,才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
1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有助于国有企业保持廉洁风气、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其次,国企纪检工作能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内部员工起到警示作用,促进他们在廉洁正气的国有企业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远离贪污腐败的不良风气。最后,完善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促进领导人员树立起更加科学的价值观,更好的履行职责,为国有企业平稳运行及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国有企业进行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纪检体制不完善,无法落实工作
一是监督检查制度不够完善,很多问题未能得到解决;二是制度与企业的发展实际不符,阻碍了企业的发展,纪检机关的监督职不能充分发挥;三是制度无法落实,虽然国有企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落实,但浮于表面,导致制度本身作用无法发挥出来;四是国有企业的制度滞后,未能结合时代发展趋势及时进行改进,对企业发展的阶段性需求无法满足,造成纪检工作效果不理想。
2.2纪检部门无法参与到国有企业的工作管理中
虽然我国国有企业内部设有专门的监督机构,但自身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究其原因表现为,缺少相关监管部门,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性重视程度不足,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改正。同时,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缺少沟通,无法做到协调,不但限制了企业的监督效果,还导致监管职能无法在国有企业中得到发挥。
2.3监督方式不够专业,无法取得成效
纪检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监督,其中就包含对国有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是实际运行当中,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开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监督方式不够专业,工作人员能力不足、关口前移还不到位等等。由于企业内部贪污腐败现象只有在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才会进行相关的监督和检查。另外企业中还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监管部门对主要的领导不敢查或有关领导不配合,难以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造成国有企业利益受损。
3新形势背景下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有效途径
3.1对纪检工作给予足够重视
开展纪检工作能够有效预防国有企业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氛围,同时能够维护好国有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各个管理方面的监督资源,党委要发挥好“主体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出纪检部门的职能,保证纪检工作人员能够根据相关党内法规、纪律处分条例和国有企业纪律等相关管理规定展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践行自身岗位职责,为国有企业解决复杂的利益关系,打造出更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
3.2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纪检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国有企业要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构建监督责任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责任履行,坚持狠抓落实,进而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执纪方式,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水平。国企纪检部门应该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保证工作方式的有效转变;创建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为国企纪检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监督是纪检机关的第一职责,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基础。因此,国企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明确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保证企业监督体系的健康运行。
3.3强化执纪监督转作风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国有企业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纪检部门对企业决策程序的监督效能。其次,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国有企业中各部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处于独立的状态,拓宽纪检工作渠道,使纪检工作更好的展开,同时有效减少纪检工作中遇到的各方面阻力。再次,国有企业纪检部门要立足于“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积极开展各种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反腐败工作发挥的实效性,使企业经营风气更加严明清晰。
3.4重视对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人员的培训
在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中,纪检工作人员是工作的执行者,是纪检监察工作良好运行的基础保障。从目前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发展状况来看,现代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人员在履职能力培训方面更需要做好优化工作。在党的十九大报中,对组织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要求:“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仅仅要做实、做好企业运营的创新发展,同时也需要做好纪检监察的人员培训。在当前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与各行各业紧密联系的社会环境背景下,将企业纪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与信息化技术结合起来,通过“云”形式的培训与履职,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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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总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新形势背景下,国有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纪检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完善纪检体系,强化执纪监督转作风,重视对纪检人员的培训,切实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效能,从而加快和谐企业的建设进程,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助力。——论文作者:高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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