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6所属分类:法律论文浏览:1次
摘 要: 摘要:作为国际贸易领域备受争议的话题商标平行进口,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再一次引发关注。本文以跨境电商运行机制和商标权人、消费者、平行进口人三方的利益博弈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三方的利益纷争,旨在研究跨境电商平台商标平行进口侵权的化
摘要:作为国际贸易领域备受争议的话题——商标平行进口,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再一次引发关注。本文以跨境电商运行机制和商标权人、消费者、平行进口人三方的利益博弈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三方的利益纷争,旨在研究跨境电商平台商标平行进口侵权的化解机制,最终为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建议。
关键字:跨境电商、商标平行进口、侵权
引言
近年来,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贸易模式蓬勃兴起,展现出勃勃的生机与活力。据中国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数据统计,201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中,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的进出口额高达1862.1亿元,比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8.3%,截止至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增长28.7%,成为外贸发展的闪光点。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强调“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作为新时代互联网经营形式的新引领,跨境电商有着诱人的吸引,这也使其竞争逐渐进入白热化阶段。
与高速开展的跨境电商对照显著的是,各大平台中商标平行进口侵权问题层出不穷,以跨境海淘为主营业务的天猫国际、蜜芽网、网易考拉等电商平台出现了大量平行进口商品,其中囊括了大量在中国有售但从国外进口以取得价格优势的商品,越来越多的平行进口,使商标侵权问题渐渐暴露无遗。
因此,针对跨境电商平台中存在的商标平行进口侵权问题,亟需构建跨境电商体系中商标平行进口判断标准分析框架,商标平行进口监测体系,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探索出有效的化解机制以保障跨境电商平台中平行进口合法化,为高速发展中的跨境电商提供有力保障。
现状分析
受新冠疫情影响,海外疫情爆发,中国外贸发展面临寒冬。跨境电商平台也遭受一定冲击,但总体仍呈增长趋势。
根据艾媒咨询最新发布的《2020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趋势研究报告》:2020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行业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中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增长26.2%,预计2020年底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10.3万亿元。
然而,我国现有的有关跨境电商的政策主要焦点在于海关监管和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对于知识产权、仓储物流等方面仍缺乏完善的配套支持,尤其是在商标权方面缺乏有效的保护,成为妨碍我国跨境电商更深入成长的一大难题。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跨境电商发展的研究
关于我国跨境电商网络零售规模扩张迅速,进出口规模扩大,逐渐显示出市场多元化趋势,Yin Ma(2019)探讨影响跨境电商网站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研究;关于跨境电商开展面临的难题,兰芳(2019)提出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大多数消费者缺乏条件出境购置商品,只能借助跨境电商平台来购买境外商品,然而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历史并不长,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疏漏,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博得持续稳定的发展,需要及时的干预和调整。
商标平行进口侵权的研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商标平行进口逐渐成为常态,随着跨境电商平台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许多侵权问题也逐一显露出来。郭雅瑢(2020)通过对平行进口进行概念解析,将跨境电商平行进口侵权风险分为来源渠道合法性不明确、伪造平行进口证明、商标权滥用、临时过境合法性等风险;针对商标平行进口中涉及的商标权人、消费者、平行进口人三方的利益分配问题也有一定的研究。马菊萍(2006)更细致的从平行进口商、知识产权权利人、消费者三者的利益以及进出口国的经济利益等层面更为透彻的总结剖析平行进口可能造成的正、负面影响。
防范机制的研究
关于防范机制的研究大多是对现象的归纳总结,缺少实践。相比于商标平行进口侵权,学者的研究更多的在于平行进口与不正当竞争,学者多从法律层面进行研究,从审判结果中寻找防范措施研究。郭雅瑢(2020)针对平行进口不同侵权风险划分,提出了相关防范策略对跨境电商加以预警;国内外学者通常认为商标平行进口存在两大对抗理论:权利穷竭普遍性理论和权利穷竭地域性理论。因此,“权利穷竭”的倾斜方向是影响国家对商标平行进口政策方针的重要因素。李宁(2019)提出要厘清商标贸易保护主义学说,承认中性定义说的合理性,并综合考量各项因素,有范围的确定国际穷竭原则的适配性,促进贸易自由化。
三、案例分析
(一)“米其林”案
被称为国内商标平行进口第一案的“米其林”轮胎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商标平行进口纠纷案,大致经过为:被告方在中国销售的“米其林”轮胎,未获得法国米其林公司允许其在中国销售的授权认可,即便该轮胎是从米其林日本东京公司进口的。原告法国米其林公司以为,被告未经许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米其林轮胎属于非法进口的产品,使其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但是,被告却反驳称其销售的“米其林”轮胎虽然进口于米其林日本东京公司,但的确是正品的“米其林”轮胎,而非假冒伪劣产品且产品进口渠道规范合法,所以否认侵犯原告米其林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平行进口问题所牵涉的不仅仅是单纯的贸易问题,而是背后各方利益关系交错,在这种机制作用下,多方利益被保护、制约和平衡。要想保护商标专用权拥有者的利益,就要保护商标的专用权,本案中法国米其林公司就是基于自身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进行上诉;“权利穷竭理论”,目的就是限制商标专用权,如果这种权利无所限制就会对其他权利造成侵害,由此可见,约束商标专用权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消费者的权益并未受到侵害,相反,其以更加优惠的价格购买到正品“米其林”轮胎;商标平行进口,是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同种类商品存在一定的价格差,基于逐利的动机,平行进口人从低价位的国家进口商品销售到到高价位的国家,从而赚取差价,本案被告从日本合法渠道进口“米其林”轮胎到中国销售,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是,一旦轮胎发生事故,负面性评价均会通过米其林商标转嫁至法国米其林公司,进而影响商家信誉积累。
(二)“Betta”奶瓶案
该案起源是一名网友投诉称其在蜜芽网购买的奶瓶与其在日本本土购买的Betta奶瓶有明显差别,包含奶瓶文字的差别、奶嘴上是否有数字标识等。此后不久,Zoom.T日本株式会社在Betta官网发布了正式声明,表明其与蜜芽网无任何合同和贸易关系;然而,蜜芽网回应称“公司有完整授权的供应链和全套授权手续,平台所售Betta奶瓶100%正品”,并拿出合法的授权书,并且一应手续在工商部门也得到认定,但是日本Zoom.T公司则再次声明否认与蜜芽网的合同关系。
事实上,作为平行进口人的蜜芽网的确取得了授权,不过却是从其他代理商那里取得的授权,但是代理商取得授权的时间线错乱,上游授权链条关系复杂,无法确认供货渠道的具体来源,更无法保证其合法规范性,虽然其也是利益受损方,但是对货源检控失败有着不可退推卸的责任;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买到假货却投诉无门,平台商家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根本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缺乏保护;作为商标权人的日本株式会社Zoom.T 也存在对下游代理商管理不力的问题,在授权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控授权资质的授予,实时监控授权渠道,保证自身商标专用权不受到侵害。
四、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现状,在跨境电商平台中,商标平行进口的正面效应是大于反面效应。因此,对策的大方向应是在原则上许可商标平行进口的基础上,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格的管理。具体建议如下:
(一)完善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商标平行进口法律制度
在制定相关法律之前,明晰商标平行进口合法化会给商标权人、平行进口商、消费者带来何种影响,从而把握立法力度,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针对商标权人,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多数国家对于商标平行进口都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再加上跨境电商平台属于网络虚拟平台,所以在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上存在较多的滥用和侵权行为。商标权人应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上游严格把控授权链条正规合法,维护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针对消费者,跨境电商平台上,商铺、品牌、商品鱼龙混杂,消费者很难根据商家的图文描述确定商品是否造成商标平行进口侵权,此外,部分消费者缺乏商标权利意识,无法意识到商品已经造成侵权。因此,必须引起消费者对商标平行进口侵权现象的重视,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合法渠道购买商品,并主动获取对商品的知情权。
针对平行进口人,平行进口人作为商标平行进口的重要中间媒介人,在进口贸易中格外关键。应当规范平行进口行业规范,对每位供应商的产品供货渠道有个最清晰明确的了解,确保其渠道来源合法规范,良性竞争。
(二)加强对跨境电商平台平行进口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制
首先要明确跨境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范围,平台应当对于进行商标平行进口的平行进口商的产品来源进行初查和备案,以确保平行进口商标的合法性;另外,进口商也应主动向平台提交与国内商标权人同类商品质量检测单据,把好商标平行进口产品的第一关;最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三)充分落实现有法律,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商标法》、《电子商务法》等已有的相关法律的宏观引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及时清理和废止不符合实际需求的规章制度,实现新法与规章、文件的有效衔接。——论文作者:王婉莹 虞雅雯
相关论文您还可以阅读:微商运营模式中如何完善侵权解决机制
伴随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逐渐兴起,微商作为互联网和新媒体结合的典型产物,微商模式也在微信软件推动下得到了发展。而由于微商运行门槛低,回报高,受到人们追捧,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的弊端,比如:消费者的维权困境,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都需要迫切得到解决。下面文章针对微商侵权案件展开分析,为发掘有效的微商侵权解决,预防机制提供思路。
SCISSCIAH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