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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家石油安全需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发布时间:2020-03-25所属分类:管理论文浏览:1

摘 要: 建立石油储备体系、拥有适当的石油储备日益成为各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中之重。完善中国石油储备体系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立法先行,建立和健全石油储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石油储备模式;分步实行,循序渐进确保石油储备规

  建立石油储备体系、拥有适当的石油储备日益成为各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中之重。完善中国石油储备体系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立法先行,建立和健全石油储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石油储备模式;分步实行,循序渐进确保石油储备规模;减少单一品种依赖,促进石油储备品种多样化;放松市场管制,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主体;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布局规划石油储备基地;综合决策,建立多层次的石油储备筹资模式;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变化,积极参与石油储备国际合作。

保障国家石油安全需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所谓石油安全就是在合理的价位上保障能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石油供应,而石油不安全则主要体现在石油供应暂时突然中断或短缺、价格暴涨对一个国家经济的损害。据美国能源部的分析,石油价格增长1倍,GDP将下降2.5%左右:每桶石油价格上升10美元,将给美国经济造成1年500亿美元的损失,经济增长率将减少约0.5个百分点。事实表明,一个国家石油安全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这个国家能否生产石油以及能生产多少石油,而在于这个国家能否以合理的价格稳固地保障石油的供给。据统计,美国石油消费量的62%依附进口,而日本则几乎不生产一滴石油。石油储备是当今世界“防止和减少石油供应中断危害的最可行、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国内外学者研究表明,石油储备带来的经济价值远远超过其成本,石油储备的意义还不仅42012年第2期仅在于经济,对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能产生广泛的影响。因此,及早建立石油储备体系、拥有适当的石油储备也就自然成为各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中之重。

  中国的石油储备量不高,仅占世界石油储量的2.45%,但是中国的石油消耗量很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对石油的需求量还会大幅增加。作为第二大石油进口国,中国能源需求仍将高速增长,对外能源依赖度将不断提高(2020年左右将达60%),战略石油储备规模势必水涨船高。中国作为一个规模巨大的经济体,要保障国家安全并保持经济稳定运行,必须提高防范石油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但中国却是世界上唯一未建立战略石油储备的石油进口大国。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石油需求量不断攀升,受限于中国自身石油产量的缓慢增长,进口石油成为不得不采用的一种措施。目前中国的石油储备能力远远不能适应石油企业和国家应付突发事件的需要,伴随着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的增大,以及国际石油市场波动性加大,这种损失和其他影响将会越来越大和越来越严重。由于中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使得我们在面临国内外市场供需失衡、市场供给不足而频频出现的大面积“油荒”时,难以短时间内保障油品供应,稳定油品市场秩序。如果国家战略储备体系建立不完善,中国将难以保证石油供应。按照国际能源机构制定的标准,当石油供应中断量达到需求量的7%时,就是能源安全警戒线。因此,不论从国内市场还是从外部环境来看,加快推进中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全方位石油安全保障体系刻不容缓。

  一、立法先行,建立和健全石油储备相关的法律法规

  石油储备是一项关系到国家与产业安全、投资巨大、选址严格、建设周期长的系统工程,法律法规是石油储备建设的重要保障。法律法规的完善,一方面可以规范石油储备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保护参与石油储备企业的利益。国际能源机构(IEA)国家为了保证石油储备建设的规范和顺利进行,毫无例外地都动用了立法工具,做到法制建设先行,使石储备建设有法可循,依法进行,并且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对法律进行调整。20世纪7O年代,日本制定了《石油储备法》,德国颁布了《石油及石油制品储备法》,美国国会通过了《能源政策和储备法》。以上国家都是制定了相关法律后,才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实施石油储备行为的。而中国目前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已经启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未制定,有关石油方面的立专家视点法,分散在宪法、矿产资源及其他条例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中,这与中国目前的石油安全形势很不相称。因此,中国石油储备建设务必走“要储备,先立法”的道路,尽快制定出台《中国石油储备法》,明确石油储备模式、储备主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储备规模、品种构成、基地布局、资金来源、基地建设、基地维护、储备计划的制定与决策、石油采购、储备石油的释放、储备石油的置换程序、储备基地的检查及国内石油市场及储备基地基本数据的统计等内容,使石油储备建设的全过程有法可依,以确保中国石油储备体系有条不紊的实施。

  二、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石油储备模式

  1973年第一次世界石油危机后,世界很多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各自的国家石油储备,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即政府直接承担型、政府储备与民间储备结合型,以及政府、储备机构和石油公司共同承担型。目前中国国家物资储备的模式与美国战略石油储备采用的模式相类似,均由政府机关直接负责储备基地的建设、管理及运作。如果未来中国石油储备采用这种储备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国家的意志,便于集中管理统一指挥,有利于保证石油储备的安全,也易于和现有的国家物资储备管理相衔接,避免储备被擅自动用。但这种储备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首先,运作成本高;其次,这一模式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不利于储备石油的轮换更新。基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理念,同时考虑到中国是石油生产和进口大国、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导、政府管制能力较强等国情,我们认为未来中国应选择并确立“混合型”石油储备模式。所谓“混合型”石油储备模式,是指由政府及社会共同构建石油储备体系的石油储备模式。“混合型”石油储备体制可以在保证有效发掘和盘活社会上现有的储备能力及相应营运能力,大大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由于中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建设过程宜循序渐进,分阶段进行:在起步期(2010年以前),建立以政府储备为主体、以商业储备为补充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在过渡期(2O10—2015年),逐步过渡到以政府储备和企业法定储备为主、以商业储备为补充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在过渡期以后的成熟期(2015年以后),最终建立起以政府储备为主导、以机构储备为主体、以商业储备为补充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政府储备、企业法定储备、机构储备、企业商业储备功效各异,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只有将它们有机组合,建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才能有效保障国家石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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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分步实行,循序渐进确保石油储备规模

  “手中有油,心中不慌”,从目前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看,为强化国家石油安全,应对突发事件,中国有必要逐步加大自己的石油战略储备。石油储备的规模是石油储备建设首先必须明确的基本要素,它有利于储备资金的预算和储备设施的建设实施。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石油战略储备数量上的标准。从国际经验来看,一次能源中石油比例越高,石油进口依存度越大,能源安全目标越高,国家石油储备的目标规模就越大非产油国的石油储备目标规模要比产油国大。国际能源机构(1EA)对各成员国均以90天上年度石油净进口量为最低要求,而所有成员国均达2012年繁2强到了该要求,大多数国家还超过了120天。美国是现今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储备国,目前已达到7.27亿桶,达历史最高位,其和日本的战略石油储备天数均达到150天以上:日本政府拥有的石油储备,加上民间的石油储备以及流通领域的库存,足够全国使用180天以上:法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达到120天以上,德国的战略石油储备也达到100天以上。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石油储备规模应达到国际能源机构(IEA)规定的标准。可是,按照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11年中国累计进口原油约2.54亿吨。简单计算可看出,2012年末可以实现的3753万吨相当于大约50多天的进口量,而一期工程的1400万吨约等于十几天进口量,再加上国内21天进口量的商业石油储备能力,也就是当前具备30多天进口量的储备能力。对于中国来说,石油战略储备规模还较小,由于没有更多地参与国际能源储备的协调机制,伊朗局势会对中国油价短期内产生一些影响。30多天的储备能力,意味着一旦美伊战争机器开启,只要打一场超过30天的仗,中国的石油供应就会出现明显短缺。但是,由于战略石油储备耗资巨大,作为人口众多、国家财力有限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像美国和日本那样规模庞大和系统完备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只能从国情出发,以中国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建成能满足这一水平所需的、国家财力能够承受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体系。考虑到中国石油的对外依存度、经济实力、石油进口来源特征、未来石油消费和进口规模等因素,着眼于实际,循序渐进争取用1O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一定规模的石油储备。根据国务院批;隹的《国家石油储备中长期规划》,2020年以前,三期项目全部完成,总投资额约为1000亿元,届时中国储备总规模将达到10O天左右的石油净进口量,国家石油储备能力提升到约8500万吨,相当于90天的石油净进口量,这也是国际能源机构(1EA)规定的战略石油储备能力“达标线”,进一步增强中国应对石油中断风险的能力。

  四、减少单一品种依赖,促进石油储备品种多样化

  就石油战略储备而言,存在油种的合理平衡问题,但储备成品油不如储备原油,储备原油不如储备产能和油气资源。当今各国储备的石油大部分都是原油,这主要是因为:原油能根据动用时的实际需要,炼制生产出不同品种的成品油。同时原油的储备成本相对较低,因为原油能长期储存而不易发生变质,而成品油长期储存有变质危险,为保证质量需要每2~3年进行定期更换,其储备成本要比原油的储备成本高一倍以上。按照石油储备法的规定,日本的民间储备包括原油、指定的石油产品和石油气。其中指定的石油产品是指通产省规定的汽油、煤油、柴油以及其他烃类油品;石油气是指丙烷、丁烷以及通产省规定的以烃类成分为主的气体(包括液化处理过的产品o2009年之前,中国的国家石油储备只有原油一个品种。基于单纯储备原油的缺陷,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提供油品,中国在石油储备品种上应借鉴国际的经验,同时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在今后中国的石油储备中,政府储备应该以原油为主,企业储备可以有一定数量的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等石油产品,甚至还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液化气储备。石油储备以原油储备为主主要是考虑到原油比其他任何油品和天然气都容易运输专家视点和储存,并且进口原油在国内加工可以充分利用我国的原油加工能力,有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储备一定量的石油产品主要是考虑到在危机的初期,可以不用加工就可以将石油产品迅速投入市场。

  五、放松市场管制,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主体

  从国际经验看,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元化储备体系,包括政府储备、机构储备、企业储备。政府储备是指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完整由政府出资建设、采购、掩护和把持的石油储备情势,其目标主要是及时解决和平息全国性的石油供给缺乏与油价暴涨问题,具有其他储备情势无法代替的特别作用,因而也被称为战略储备。机构储备(又称中介组织储备)是由法律规定的公共或民间组织承担的任务石油储备,它实际上是企业任务储备的一种变相模式。企业储备是指石油生产商、进口商、炼油企业、销售企业和石油消费大户承担的石油储备,它由两部分组成:法定储备和商业储备。“藏油于民”已成为石油储备主要风向标。尽管美国政府战略石油储备规模居世界首位,但企业石油储备远超过政府储备。以2009年为例,美国的石油储备相当于150天进口量,其中政府储备为53天进口量,仅占1/3。在美国,除了五大石油公司,还有4000家小公司都参与石油行业中。欧美、日韩等国家都有商业石油公司、民间组织机构的参与,并占据着很大的份额。德国施行“联盟储备”机制,官民联盟储备量、政府储备、民间储备比率为57:17:26:虽然日本缺石油,产量仅是该国石油需求量的0.2%,但民间储备达到77天,占据国家总储量的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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