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1所属分类:学术成果常识浏览:1次
财政税收专业评高级职称除了具备一定的学历和资历外,还需要准备很多科研成果,才能参与职称评比。那具体需要具备哪些科研成果?许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可能有些地区和单位有一定差异,不过相差不多,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财政税收专业高级职称科研成果如下:
一、论文著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的财政税收专业著作(含译著),独撰写不少于15万字;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3)独立撰写较高水平且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报告、财务税收分析报告3篇以上,其中2篇被有关省领导批转推广。
二、业绩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编写(制订)全国、全省、大型企业执行的财务、财政税收制度、法规或办法中发挥重要作用,被采纳实施,效果显著并得到务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需提供有效证明依据);
2、组织、指导全省或某地区、部门、系统、大型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其他经济组织开展财政税收工作5年以上,在规范管理、参与决策、加强内控、化解风险、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认可(需提供有效证明依据);
3、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取得财政税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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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专业高级对科研成果方面要求非常多,为了不影响评职,建议大家提前将论文和著作准备好。更多关于财政税收高级职称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在线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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